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

易經原文:23_剝卦

周易:第二十三卦 ( 山地剝 )

[ 卦辭 ]

剝,不利有攸往。


[ 彖傳 ]

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
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
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
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
[ 大象 ]

山附地上,剝;上以厚下,安宅。

[ 爻辭 ]

初六:剝床以足,蔑貞凶。
六二:剝床以辨,蔑貞凶。
六三:剝之,无咎。
六四:剝床以膚,凶。
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无不利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
[ 小象 ]

剝床以足,以滅下也。
剝床以辨,未有與也。
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剝床以膚,切近災也。
以宮人寵,終无尤也。
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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