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:第八卦 ( 水地比 )
[ 卦辭 ]
比,吉。
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
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[ 大象 ]
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
[ 爻辭 ]
初六:有孚,比之,无咎;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
六二:比之自內,貞吉。
六三:比之匪人。
六四:外比之,貞吉。
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;邑人不誡,吉。
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
[ 小象 ]
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比之自內,不自失也。
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
外比於賢,以從上也。
顯比之吉,位正中也;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;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
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